30 June, 2006

嫌话

不喜欢一样东西,不满意,也就不买,兜兜看看后离开,老板不会怪你。本来作生意的都秉持顾客是王的道理才一直撑下去,做生意的也是平凡人,也会生喜怒,他们没有选择顾客的自由。但是顾客,却有自由选择要不要给自己留点尊严,不能因为别人当你是王,你就以王的跋扈自居,而没了王的尊贵才是。
自己不合眼缘的,却忍不住嫌东嫌西,颜色选择那么少,那么贵,怎么边上发毛了,脱线了,就这些烂东西吗?不买了。
不想买,实在不需要将理由说给老板听,更没必要当他的面训斥他的货吧?
大如买房买车也一样,不买之前,临走之时,非要狠狠损人骂货才安心?
非得贬低他人来抬高身价?
不是的,有些人另有目的。
心里分明很想得到那件东西,嘴上却将它嫌得一文不值,藉此希望老板自愧而降价卖出,这招数真不高明。天下的老板谁不也是顾客,哪会不识穿?识穿后,要不要让这样的顾客得偿所愿就端看老板的修养了,有的不跟钱过意不去,决不计较;有的不愿得罪衣食父母,忍气吞声;有性格的板起脸孔,不买就罢,既然你嫌弃,又何需花钱买回去糟蹋呀?

不再喜欢一个人,静静离开,缘分既尽,何须多说。
“他一点都不了解我。”
“不懂体贴,连我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
“他学历低过我,工作又不定,没有保障。”
“那么多年了,臭脾气都不改。”
“他从来不为我着想,老以为自己是天下头号重要人物。”
“他根本没上进心,过一天算一天,很没安全感耶。”
嫌弃的话损人不利己,更不会因此抬高自己,只将恶气结得更深。
何况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一生嫌话,就裂了缝,少了爱来包容,缝隙只有越扩越大,到最后就剩下:不要就罢!光顾其他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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