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January, 2010

勇气可嘉

向上了年纪的进言:肥肉少吃,椰浆少下,虾蟹蚌少进,盐糖油酱油调味品不必多。
他们说:
这样哪里够味?
健康重要还是够味重要?
他们说:
那些什么都没吃少吃的,还不是一样会病会死!
很难反驳。
只好由他们去了。

27 January, 2010

不会换灯泡。
不会下厨。
不会看地图。
不会开车。
不会替孩子冲凉。
不会包扎伤口。
不会钉口钉。
不会洗衣服。
不会这,不会那。
技术性的东西,肯学,没有不会的。
老是“不会”挂嘴边,皆因前后左右有靠山。
山高高耸立,风雨一来,威力减半,怕啥?
学,不用吧?山在,又没有愚公。
未雨绸缪,自食其力并不在字典里。
幸福,就是这样写了。
直到一日,山崩。
地就裂了。

可怕的统一

男男女女都很有默契,穿来穿去,看上看下,都是一身黑。
走进理发店,尤其连锁理发店,职员一身黑,剩下血盆大口一点红,够统一。
到餐厅去,出来招待的清一色黑服装,还好女人的化妆有点颜色,还好她们并非日日黑口黑脸。
出席宴会,小黑洋装几占尽全场,仿佛女人各个都认为自己是Audrey Hepburn。
代表开会,女生也穿起黑色套装,一眼望去,还以为女扮男装。
化妆品专柜,卖的是五彩缤纷的胭脂眼影水粉,那可悲的女服务员却落得当起黑幕似的衬托。
逛街少男少女也爱黑,时尚并不只知有黑,不容他色,或许已经懒于思考其他颜色搭配的可能性,接受统一。
丧礼是尽人皆知的黑服,那是肃穆,尊敬,哀痛,艳不起来的。
电影里窃贼匪徒见不得光行事,不是一身黑?
可理发店,餐馆,宴会,会场,柜台,青春期喧闹得很,光站着也是热烈的,硬是穿着极沉,压抑的颜色。
懂什么,这叫“专业”,“稳重”,“不会出错”的颜色。
大概医生护士最好也穿黑戴黑。
大概行行都得穿黑。
是吗?

25 January, 2010

出土

说时依旧
乍逢旧情人
心头略一触动
水过无痕,决不是
像深埋的记忆,偶然给破土而出
没有忘记
还在那里

24 January, 2010

风险

十分钟,能作不少事。
翻报纸,上厕所,讲电话,上网等等,不尽。
十分钟,刚好是带孩子步行上学的单向路程。
住得近些,三五分钟就够了。
十分钟,来回二十分钟,很短,不够一个小婴儿假寐,何况熟睡,于是许多母亲出于爱子心切,不忍干扰宝贝的睡眠,就决定让他睡,独自在家睡,将房门一锁,就放心带着另一个孩子上学了。多睡一会儿总是好的,小孩要睡才会长大,何苦叫醒他,才不过二十分钟或更少,就回来了。
十分钟,也很长,当房门锁上,钥匙碰撞声惊醒了惺忪的婴儿,他半张眼睛,像平时那样喊妈妈,妈妈,妈妈!不见人来,连半点声息都没有,心里能不恐慌吗?婴儿床里要往外爬不出,爬出来的大概也跌伤了,没事的也要惊恐万分的度过可怕,孤独,无助的十分钟!
怕什么呀?又不是出门了不回来。
可没出门前,小婴儿知道吗?
十分钟,送孩子上学或接孩子放学的母亲一路匆匆,自然浑不觉时间之长,而无能为力的婴儿,困在一格里,叫人不应,啼哭不闻,难道比“多睡一会儿”,“不忍心叫醒他”好吗?

想太多了,别担心那么多,关起来了没事的,哭一下子没关系啦!
我办不到。
宁愿他少睡,不愿遗他独自在家,更不想事后后悔,即使只是十分钟。
十分钟,能发生的事也很多。

19 January, 2010

终于到了

迟到的理由多,闹钟不响,路上堵车,飞机延误一类归于他人之错,本人决不想如此;再,探视情人耐心和自己在他心目中的排名,拖延出场以示尊贵则归入一厢情愿,你吹咩之流。

不管怎样,一生之中绝不迟到的人少之又少,要碰上一个,难上加难。有时静观迟到的理由,还真有趣,比如:住得太近。
什么话?离办公楼只隔一条街,上学只须三分钟路程,距约会地点三十步偏偏老迟到?没错,就错在住太近了,比其他住得远的人轻心。

住得远,怕迟到,往往提早起身,准备妥当,预算出门时间,预留一点儿时间抵步喘息,心里有架闹钟。住得越近,往往积极争取多一分一秒睡眠时间,练习冲破世界记录的短跑脚力,太近了,心里不设防,认定自己一定能准时到的,大不了换过睡衣就飞奔过去,步步不预设不在乎,结果,住得越近反而越容易迟到,听起来像古龙式的说法。

不过,还的确真有其事,只是不好意思说住得太近,马虎编个开夜车什么的理由混说就是了,而既然知道有这么别致的理由,不迟都迟了,生气也没用。

17 January, 2010

写我


首篇课业,写我。
一笔一划,有顺有序,不容乱来。
写我,在一个四方格里,不得将我拉出格子外面。
写我,要有距离。
相同的我,乍看都一样,仔细点就发现每个我都不同。
有时不够竖直。
有时不够弯曲。
有时不够倾斜。
写我,错了,重写,写我。
写我,我会写我。

13 January, 2010

什么最好吃?

贪恋美食者一碰上名美食家,断有此一问:
什么最好吃?
美食家笑眯眯给个答案:
小时候妈妈煎的豆干。
多聪明!
四两拨千斤就给打发了。
问者还不打住,就太愚鲁了。

假若美食家老老实实答客问,据实将心目中第一的美食宣之于口,一帮好事之徒必然要追问:哪家馆子作得最好呀?哪个师傅最拿手啊?
看,一掉下这陷阱便无路可退,得一路回答下去,而且答案不一定让各方满足,一不小心还要落成受贿,偏颇之嫌。
上上策自然有的,答案自然要给的,不然众食客一样来纠缠。
小时候妈妈煎的豆干。
第一,那是过去式,小时候和妈妈,不能重现于世。
第二,那是最不起眼的食材,平民化得很,阁下不用打听哪家馆子哪位师傅了。
第三,私人珍藏的味道,只存于记忆,无法复述。

假如美食家随口给了一个山珍海味之名,那,准不是“最”,只是众多之一,因为“最好吃”的往往是今生再也吃不着的。

12 January, 2010

大侠的减肥秘方

倪匡一度很胖,腰围达92公分,“胖得无法弯腰写字”,这还得了,不能弯腰事小,不能写字事大,于是遍寻减重良方,获得的方子也多得很,尽管如此,似乎不大奏效。“一日问到金庸,他说:少吃,不吃,一定瘦的,凡是自集中营出来的哪有胖子?”

可好了,倪匡高兴了“一言惊醒减肥人。于是厉行节食,几乎饿至昏厥,但真正有效,一年不到,腰围已到七十五公分。”
减肥成功的倪匡于是得出结论“尽量少吃,是减肥的唯二方法。”还有一个方法是什么?科幻小说家说此方法十分先进科学,如何?年关近,大家都想减掉赘肉,潇洒见人;更想新年期间大吃大喝却不必担心增肥,嗯,办法是这样:

移植蛔虫入肠脏,减少营养吸收。

想象养一肚子虫,小说家他不敢尝试。
所以,咱们还是听大侠的话,少吃,不吃,一定瘦的。

摘自:倪匡《生活体验》

下个礼拜开

尽管只是台发声机,电台还是充满娱乐,一夜,开放热线,妇女幸运拨通,不知太兴奋或太寂寞,向男主播说起了她“奋斗”的情形:
“买字咯。”
“好,要开啦!”主播好修养。
“买到开为止!”“我买了半年耶。”
本来心情郁闷,听到这里不禁哈哈大笑,好个有毅力有恒心有信心的人物啊,可惜了倾其才能买字,而且如此自信买了一定会开,难怪娱乐城要连开两家,原是对准了市场需求,那么多人对于横财有天肯定降临的信心,这算盘哪错了?
话说回来,凭此“买到开为止”的毅力要是能精心打点一下,随便一盘小生意或个人事业也能作得有声有色了,何需靠难以捉摸的运气?

10 January, 2010

怎么那么倒霉?

真活见鬼了,光顾一家以排骨闻名的餐厅,满心欢喜等待好骨上桌,无所事事,一抬头正面大电视屏幕播预告片,正好,解闷,正经瞧它两三眼,风光明媚,沙滩戏水,你情我爱,典型爱情预告片啊,不错不错,餐厅为顾客视觉着想来了。
镜头三跳两转,男主角身边那可爱的女友哪儿去了?
只见一脸鲜血,披头散发的女人坐他身边,他去洗澡,一缸澡水染成血水,男主角大惊失色,半遮半逃离的场面好震憾,披头散发一身血污的女友站在隐处,活见鬼,服务生此时端上香气扑鼻的猪排。
低头一看,朱红的酱汁淋满猪排,登时倒尽胃口!
本来这趟专为这道美食淋上特制酱汁而来,但是刚刚目睹血淋淋的凶杀案,生肉加鲜血,怎样放进嘴里吞得下去?心里一再说做戏而已,假的,越是那样骗越是清晰,预告片精心剪裁的片段硬生生停在脑里,餐刀剔之不去,早知道不看就没事了!早知道!谁知道它要预告什么戏?
什么餐厅,居然为攥点广告费,一遍遍连播不停,荧幕上除他自家广告,就这出预告片登登登上来给食客下饭呢。
既然看了,食物也上了,还能怎样?
到底有没有吃啊?
几口而已,实在没办法。
因为连带想起小时候看电视广播介绍蚯蚓,节目安排蠕蠕蠢动的蚯蚓们躺在大盘子上桌,特写镜头,放大!那边喊开饭啦,开的不是饭,你知道了是不是,开的是---面。

06 January, 2010

该看什么书?

我父母都不是读书人,一辈子没有养成阅读的习惯。他们看的至多是报纸、杂志,家里也没有书架。因而,我小时候,从父母能得到的阅读指南非常有限。
虽然不是读书人,父母还是鼓励我们看书。“不要总是看电视,多点看书吧!”母亲经常说。可是,应该看什么书呢?

年轻的新井一二三跟大多数人一样,不知该看什么书才好。她捏着母亲给她的钱,到住家附近书店看看去,看来看去,买了什么书呢?居里夫人、南丁格尔、诺贝尔、爱迪生等名人的传记,母亲见了大力赞扬的书籍。
但是,这些书都不是她的心头好,安徒生的童话,俄罗斯的小说等充满异国情调的作品才是自己喜欢的。新井一二三体悟到人和人之间有缘分方能作好朋友一样,人和书籍之间也需要缘分,否则看也看不下去,即使勉强看完了也不会留下任何印象。

书海浮沉,就等个缘分不是上策,到底该选什么书来看呢?
很幸运,在小学时候遇到了一位良师,给她说了那么一段话,自此成了这一辈子的第一项阅读指南。

“如果你觉得一本书好看,那么下一次,可以选择同一个作家写的,别的作品。把同一个作家的作品全看完之后,也许可以选择同一个题目的,或者同一个时代的......”

幸运透了,小学就见到一盏明灯,许多人到了白头仍是在无涯的书海里飘荡混喝。

参考 新井一二三《123成人式》

05 January, 2010

我的朋友哩?

开学是年度大事,小孩的大事,大人的大事。
开学两天,作过渡日,新的幼一生也有天地不怕的,上学是开心事;也有大哭大闹的,上学是分离日。
老师们将堵在门口的父母大喝一声:parents, let the children settle down themselves!把门一关,所有的焦虑担心不舍留给痴心的父母。
已经上过一年幼一班,小女孩不哭了。
心里明白,几个小时后,还是见到妈妈和弟弟的,分离不过像眨眼,不是遗弃。
倒是教她不明白的是怎么有些朋友不见了?
而去年不同班的却又成了同学。
这就是“分班”。
幼儿园就实行分班制,我不清楚标准如何?也不了解她的班跟其他班会有什么不同?
因材施教?
我记得当年我们只念一年幼稚园,幼稚得很呀,就上了小学,六年都没分过班,年年都见到你,天天都见到你,不一定成为亲密朋友,但基础总在那里。
细想起来,不分班的优点在于它产生的安全感,大家年年都在熟悉的环境和熟悉的面孔一起学习,有一定的安定作用,像家里日日夜夜见到的亲人。
到了学堂,熟悉家人不见了,但至少同学还是天天相见的同学,熟悉的同学像是亲人的替代,他们延续了安定的作用。
当然,对于喜好新鲜的小朋友,跟谁同学都无所谓。
没办法的,分班就分班,这些新面孔也可以成为你的新朋友啊,你是去学校上课学习,学校怎么安排谁跟你同班,都不要紧,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