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September, 2006

巨无霸一个多少钱?


已经很少啃巨无霸了。
本来也不喜欢牛肉,不喜欢那层黄黄的酱料,不喜欢酸酸腌过的小黄瓜。
更不喜欢手上的巨无霸跟照片中的它不相像。
既然如此,何必要给麦叔叔钱赚?
有时候,就是想吃一点垃圾食物,说不上为什么,好像有时候新闻看腻了,就转去看娱乐版八卦一下,或者娱乐版看腻了,翻到新闻版。还有一点,贪图它是快餐,在冷气餐厅,大小皆宜。
但是现在,更有理由不喜欢了,况且我吃不起巨无霸了。

单单一个巨无霸,要价$6.10,折换马币大约一个是RM14。
垃圾食物比两盘菜饭贵。
假如,巨无霸指数,真的可以作为一座城市生活水平的标准,想来我就快变成赤贫人士了。

不晓得是年岁大了就不喜欢快餐,还是舍不得那些钱,挥霍不起来,看来后者为是。
**真是老眼昏花,这个价格还包括一杯可乐和薯条。嗯,看来尚可接受。比起一个百多元的汉堡包,这样的价钱还加水和薯条,算是“物有所值”了。

9 comments:

  1. 哎呀。麦当劳叔叔越来越贪了?还是新加坡生活越来越高水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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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唉,总之我得斤斤计较就是了,不然就尽量钻便宜,多选择,好吃的地方咯,还有,自己下厨,最省。哈哈。

    虽然手上没数据,但是麦叔叔的店似乎还是人潮汹涌,周末甚至一位难求,贵,大家照吃,没听过人家抗议的,抗议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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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哈哈,这是一种经济上的“后殖民”现象。我的学生还在店里温书、上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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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是,不只学生,经纪和客户也爱到那里办公。麦叔叔的店是许多人的第二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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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其实,麦叔叔是很厉害的。
    想我和中学的同学到现在聚会时还会到麦叔叔那里。
    在那里聚会,仿佛和年少的岁月比较接近。

    英国有个电视节目也有这个课题,说许多人小时候在麦叔叔的店庆祝生日,留下欢乐的记忆。
    长大了,就自然而然会到回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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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奇怪,麦叔叔怎么会比肯阿伯受欢迎?我不喜欢吃汉堡包(我只喜欢吃Ramli Burger,嘻),我比较喜欢肯阿伯。可是,朋友聚会都喜欢选择麦叔叔的家*.*我只好在麦叔叔的家吃炸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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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碧绿荷塘,这里的麦店还可以借出员工到小朋友家里主持生日派对呢,当然得向他们买若干happy meal。

    747机长,我也比较喜欢肯阿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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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单单一个巨无霸,要价$6.10,折换马币大约一个是RM14。

    说真的,来新加坡几年后,您心里还会不会时常带着“Converter”出门,然后不期然把价钱兑换成马币,比较一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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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Gemini,不会了。
    但是老毛病偶尔会犯。

    看,习惯那么侵蚀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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